2024年12月,省财政厅按照“宁缺毋滥、优中选优”原则,实行“一把尺子、一个标准”,通过第三方和综合评估等方式对政府采购改革事项进行全面验收。2025年1月,谷城县政府采购“承诺+信用管理”准入管理项目通过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验收,试点成果具有较好的创新性、引领性和示范推广价值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先进成果经验。
在政府采购“承诺 +信用管理”准入管理改革方面,谷城县财政局制定了《谷城县政府采购“承诺+信用管理”准入管理实施细则》,建立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“承诺+信用管理”的准入管理制度,供应商仅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并没有失信记录的,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纳税证明、财务报告等,最大力度提升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,切实降低了供应商交易成本,提高了采购效率。
下一步,谷城县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改革试点工作,分析问题,总结经验,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,为打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高地贡献财政力量。(刘新生 陈莉)